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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一笔赔偿金的“碧水重生”之旅

发布时间:2026-08-17

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在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栎社净化水厂内,一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完成了从“纸上判决”到“水中实效”的闭环。

2026年8月13日下午,在宁波市检察院指导下,海曙区检察院联合海曙区法院、海曙生态环境分局、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宁波市环科院、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开展了以“深化生态赔偿协作·共护碧水清流长存”为主题的生态损害赔偿金普惠式兑付项目交易活动。3万余元公益损害赔偿金,被用于认购栎社河道补水水质净化生态产品,为区域水环境改善注入一汪“法治清流”。

这笔赔偿金源于一起污染环境案件。2021年1月至2023年3月,某市属重点排污单位将数千吨生产污水非法排入奉化江,造成水生态环境严重损害。海曙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涉事企业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及二倍惩罚性赔偿金。后经法院主持调解,涉案企业自愿足额缴纳赔偿金。

赔偿金到位后,如何真正发挥生态修复功能?由于奉化江受污染河段已通过自然涵养逐步恢复,无法在原址开展直接修复,难道这笔赔偿金就只能沉淀在专户里吗?围绕这一难题,海曙区检察院联合宁波市环科院等单位反复论证,最终开出生态修复“药方”:依托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将赔偿金用于认购栎社河道补水水质净化生态产品,以替代性修复方式激活沉睡的公益损害赔偿金。

活动当天,参会人员走进栎社净化水厂,了解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亲眼见证污水经过一道道工序变得清澈透明。厂区外,补水点流水潺潺,经过处理后的达标尾水正源源不断地为栎社河道补充生态流量。

活动现场,海曙区检察院、海曙区法院与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三方完成签约交付仪式,宁波市检察院、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海曙生态环境分局、宁波产权交易中心等单位代表现场见证。至此,该笔赔偿金正式进入生态修复实施阶段。

据科学核算,本次3万余元认购资金将用于改善奉化江支流水质,间接补偿受损流域生态功能,提升水体自净能力,为区域水生态环境恢复创造有利条件。与会人员表示,此次替代性修复实践是将赔偿金直接用于受损害流域水质改善的切实举措,也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使用的一次积极探索。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每一笔生态环境公益损害赔偿金都承载着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盼,每一次探索都是在为绿色未来的法治基石添砖加瓦。接下来,海曙区检察院将持续聚焦公益诉讼“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与修复衔接机制,推动赔偿金使用更加规范、透明、高效,切实以检察履职守护碧水清流,服务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大局。